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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两上校因收受贿赂遭判重刑

2009年05月04日 19: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军后备司令部后勤处采购组长钟永祥(台军上校),以及台军军备局工程营产中心副组长王宗德(台军上校),因为违法收受贿赂,并将台军军事采购和工程招标文件交付给工程掮客,今天遭到台湾“高等军事法院”重判,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及8年。

  报道称,板桥地检署在侦办工程掮客林治崇案的时候,发现台军后备司令部和军备局有人涉嫌提供林治崇台军方的采购和工程招标文件数据,甚至还牵扯出台军后备司令部中将副司令袁肖龙疑似透过林治崇,试图以买官方式晋升上将,以及袁肖龙私下勒索钟永祥,要钟永祥帮他“弄五十万”的案外案。

  钟永祥和王宗德分别在去年底和今年初遭到起诉,分别求处15年及12年有期徒刑,台湾“高等军事法院”今天将两人依照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等罪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及8年。至于袁肖龙涉案的部分,则已经由板桥地检署起诉。

  台军方再度强调肃贪查弊的决心,只要有不法事证,不论涉案人员身分、层级,一律究办到底,绝不宽纵,台军方呼吁涉案军职人员及时自首,才能获得宽免。(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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