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9日北京消息 4月15日,卫生部和国家中药管理局正式公布施行《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在今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李维一指出,卫生部于去年2月27日宣布了符合一定条件的台湾医师可以通过认定方式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证书这样一个政策。在认真听取两岸医学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的评估、论证,不久前,也就是4月15日,卫生部和国家中药管理局正式公布施行《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这个办法规定:具备申请条件的台湾地区医师可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大陆医师资格(类别为临床、中医、口腔)。由大陆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予以认定以后,授予职业医师资格,并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李维一称,为了方便台湾医师办理相关手续,大陆卫生主管方面已经指定台湾医务管理学会作为在台湾的唯一代理机构,负责接收台湾移交的各项申请材料,并与大陆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办理相关事宜,上述办法的具体内容,大家可以登录卫生部的网站进一步查询。(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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