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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再审龙潭弊案 李界木再次翻供认罪

2009年04月23日 11: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龙潭购地弊案,传唤前新竹科技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作证,他先前表示龙潭案收的钱是酬谢金,并不是贪污贿款,也没有对价关系,但今天李界木又推翻自己的供词,改口称,收下蔡铭哲给的3千万元(新台币,下同)还是具有对价关系,因而维持认罪态度。

  报道称,上次台北地院审理龙潭弊案时,李界木表示,他在龙潭案中收的3千万是酬谢金不是贪污,审判长蔡守训问他这样的回答似乎跟检方起诉内容有所差距,李界木说他还是认罪,针对蔡铭哲给他3千万的事情,他认为他没有向任何人要钱,要多少钱,什么时候给,他认为没有对价关系,但和律师讨论后,认为有对价关系,所以还是维持原来的认罪。

  李界木强调他没有主动跟蔡铭哲要钱,蔡铭哲告诉他事后要给钱,他当时说不要。审判长追问李界木,台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核定,广辉公司开工后,蔡铭哲将3千万给他,李界木拒绝后不得不收下,是否如此?李界木承认大致如此,双方曾提到钱是在一月,但真正拿钱是在三、四月份。李界木强调龙潭弊案自己绝对没有想过要分钱。

  由于李界木供词反复,台北地检署检查官林达表示希望被告证词不要前后反复,万一总是发生同样情形,则是藐视法庭,李界木辩护律师强调由于李界木认知有错误,才发生如此误会,并向检方道歉。(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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