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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案”被告余文出狱 强调触法全因个人疏失

2009年04月06日 11:1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片来源:台湾TVBS

  中国台湾网4月6日消息 据台湾TVBS报道,前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6日上午10时步出监狱。余文在马英九特别费案中,因为伪造文书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从去年的6月13日服刑,已经过了9个多月,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声请假释,台湾法务主管部门日前核准。

  余文步出监狱时,面对众多媒体,表示非常谢谢大家的关心。

  当被问及“心里会不会有怨言?”时,余文表示:“我想我们做错事,也经过法律的裁定,就是个人的疏忽,以后我会更小心。”

  对于特别费案,余文表示,这完全是个人业务上的疏失,做错事就会勇于去面对,既然现在给他假释的机会,他会好好去面对以后的生活,重新开始。对于家庭,让父亲、妻子担心,余文深深感到愧疚,以后会好好弥补。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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