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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侦组下周再结部分陈水扁案 将追加扁夫妇罪名

2009年04月04日 16: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洗钱等案,部分案情已侦查终结,下周三前将并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或追加起诉。办案人员今天指出,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将再被控收贿及洗钱等罪名。

  据台湾媒体了解,特侦组检察官近日加班赶工撰写结案书类,预计在下周三(8日)前对外公告。

  据指出,特侦组这波侦结的内容,包括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给款陈水扁家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给款陈水扁家3亿元,及元大马家协助吴淑珍处理国泰世华银行保险室7.4亿元等案情。

  此外,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去年11月间向检方坦承,她在元大集团成功合并复华金后,曾协助元大马家交付2亿元给吴淑珍。特侦组认定这部分涉及行、收贿罪,也将在本波侦结。

  报道称,办案人员表示,特侦组第二波结案的由包括行、收贿及洗钱;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敏薰、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营运长马维辰、杜丽萍、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吴景茂妻子陈俊英、陈水扁家友人吴文清等人。这一波起诉的被告也将并入目前审理陈水扁家四大案的蔡守训合议庭继续审理。

  办案人员说,检方怀疑辜仲谅在陈水扁夫妇的压力下,分别给付陈水扁家2亿9000万元及1000万元,因此第二波结案没有把辜仲谅列为被告;至于陈水扁夫妇在收贿、洗钱外,是否还会被控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借势藉端勒索或强募财物罪”,特侦组目前在最后讨论。

  至于开发金控总经理辜仲莹被控协助陈水扁家将美金60万元及新台币3400万元汇往香港,以及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疑协助吴淑珍将5000万元辗转汇往海外等部分,由于辜仲莹、郑深池另涉其它案情,检方将持续追查,不会在这波侦结;此外,陈水扁任内“二次金改”与“机密外交款诈领”等案,也还要持续侦查,暂不会结案。(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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