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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县市合并升格取得“法源” 行政区划将大变革

2009年04月04日 09:2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4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修正案”,县市合并升格取得“法源”,不仅兑现了马英九台中县、市合并升格的政见,台湾的行政区划也将出现重大变革。

  报道称,台“立法院”昨天并通过一体适用附带决议,凡是计划明年12月25日单独或合并改制“直辖市”的县市,应拟具改制计划,经议会同意后,今年5月31日前送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内务部门应本一体适用原则,不主动提出改制计划。

  台内务部门表示,今年底县市长选举是12月5日投票,9月初要发布选举公告,届时必须确定哪些县市因升格而延后选举,依此推算,至迟8月底一定会公布升格名单。

  台“立法院”三读通过的重点包括,人口125万以上,且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的地区,得设置“直辖市”。

  依相关规定,升格改制除内务部门外,县市也有发动权。内务部门可拟订改制计划,征询相关“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意见后,报请台行政当局核定。

  至于县市拟改制为“直辖市”或与其它“直辖市”、县市合并改制,得拟订改制计划,经县市议会同意后,由内务部门报请台行政当局核定。(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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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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