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3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因涉及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市政府前秘书处组员余文被判刑1年,台“高等法院”2日裁定,准予其“假释中付保护管束”,若作业顺利,余文本周就能离开监狱。
报道称,余文在马英九特别费案中涉及伪造文书,经台“高等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及1年4个月,减为有期徒刑7个月及8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去年6月13日送监执行。
台“高等法院”表示,余文经台法务主管部门在今年3月25号核准假释,并依规定声请余文“假释中付保护管束”,台“高等法院”合议庭2日下午裁定,同意准予“假释中付保护管束”。(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