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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丽青:两岸行业组织有必要互设办事处服务交流

2009年03月25日 11:0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25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今天在此间指出,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和人员往来的扩大,两岸的相关民间行业组织确实有必要在对方设立办事处,以服务工商企业并协助解决两岸交流中衍生的各种问题,来促进两岸经贸关系的良性发展。

  国台办今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范丽青在回答记者有关两岸民间经贸组织欲互设办事处问题时作上述表示。

  范丽青同时指出,台湾的民间行业组织在大陆设立办事处,应该按照大陆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经过批准以后开展业务。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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