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特侦组对涉嫌洗钱、滞美不归的台湾新光医院前副院长黄芳彦发布通缉,洛杉矶研究移民法的律师认为,黄芳彦在美国的居留将因此受到影响,除非他已入籍美国并取得美国护照。
移民律师方孝伟今天接受台湾“中央社”记者访问时指出,如果黄芳彦的在美亲友,多年前已经私下帮他办妥依亲移民并入籍美国,台特侦组的通缉将不会对他有所影响。但黄芳彦如果只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也就是一般所称的绿卡,或是尚在办理移民手续,台特侦组的通缉就毫无疑问会产生影响。
一旦黄芳彦未来离开美国时,美国移民局的规定是必须持绿卡、或其它居留证明与原“国籍护照”一起出境,这时海关的计算机会立即显示他的台湾“护照”已被注销,可以径行留置。
其次,黄芳彦目前得以留在美国的身份,不论是拥有绿卡,或正在办理亲属移民、投资移民,未来美国移民局在核准之前,都会依规定先行约谈,这时也会从计算机档案发现他被台湾当局通缉,断然不会批准他的申请。
另外,如果黄芳彦在这段时间购买到其它国家的护照,并持以离开美国,在交验绿卡或居留证明时,也会被发现曾是台湾人,而被移民官一路追查出其原始背景。(易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