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水扁家弊案合议庭:扁律师公布光盘需自负其责

2009年03月18日 11:2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8日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委任律师团近日两次公开陈水扁案侦讯笔录光盘,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等相关证人对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意见。审判长蔡守训今天评议后谕知陈水扁律师团,请拷贝光盘的持有人自负其责。

  据台媒报道,台北地院审理扁家涉及的“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购地弊案,今天再度提讯陈水扁进行准备程序庭。

  今天上午一开庭,审判长蔡守训就宣布评议结果表示,辜仲谅、扁家友人蔡铭哲、蔡铭杰、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对侦讯光盘提出意见。合议庭认为,对于侦讯中陈述内容的录像录音光盘遭到公开播放,台北地方法院持一贯立场,请拷贝光盘的持有人自负其责。

  至于台检方日后是否提供侦讯录像录音光盘,合议庭也提醒台检方,不提供相关数据可能影响合议庭认定相关证据有无证据能力,也请台检方自行斟酌。

  此外,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在庭讯前表示,今天将再申请勘验5片证人侦讯光盘,同时也将增加声请传唤马英九,今天庭讯预计将排定传唤证人的顺序。(沈鹏)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