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水扁案当事人声请禁止公开光盘 法院称无法约束

2009年03月16日 18:2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的委任律师两度公开陈水扁案侦讯光盘,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委由律师向合议庭请求禁止律师公开光盘。但法院今天表示,目前没有相关规定约束律师诉讼外行为。

  报道称,陈水扁的委任律师郑文龙、石宜琳因质疑台检方特侦组威胁恐吓证人,并且有串供的行为,两度公布侦讯光盘,其中包括辜仲谅的侦讯光盘。辜仲谅委由律师向合议庭请求约束陈水扁委任律师团公布光盘的行为。

  合议庭认为,依照相关规定,律师阅卷得向法院声请交付拷贝侦讯过程的录音录像,至于律师要怎么使用阅卷所得的信息,则属于律师伦理规范的规定,合议庭没有办法做限制。

  台湾法界人士指出,陈水扁案即使没有光盘的问题,其它相关笔录也可能同样会有外泄的问题,但是目前仍然无法可管,对于诉讼外公布侦讯笔录光盘的行为,合议庭也没有办法约束律师的行为,只能希望透过回归律师伦理规范的规定给予限制。

  台特侦组13日曾指出,陈水扁的律师团屡次以断章取义方式,将侦讯光盘违法作诉讼外使用,违反律师自律伦理等规定,特侦组对此严正谴责陈水扁律师团,并呼吁律师团应立即停止公布侦讯光盘,且不排除建请相关单位将律师送惩戒。(高大林)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