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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查陈水扁家豪宅购买过程 传吴淑珍友人说明

2009年03月12日 16:5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洗钱案后续部分,查出陈水扁家所居住的台北宝徕花园广场为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利用友人吕和霖名义购买。特侦组今天传唤吕和霖说明,讯后饬回。

  报道称,办案人员指出,吴淑珍与女儿陈幸妤目前分别住在台北市信义区宝徕花园广场17楼与11楼,所有权人为吕和霖;吕和霖是在2006年间以1亿4000万元(新台币,下同)订下这两户豪宅。

  办案人员表示,宝徕在2008年11月间交屋后,立即租给陈水扁家,两户每月租金合计约50万元。由于陈水扁的卸任礼遇金及事务费只有91万元,台特侦组怀疑宝徕两户豪宅可能为陈水扁家所有,利用租屋方式掩饰,涉嫌洗钱。

  吴淑珍日前接受台特侦组侦讯时,坦承自已因为顾及社会观感,所以当时用吕和霖的名义购买两户宝徕豪宅,由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帮忙支付头期款4000万元,其余款项以分期付款支付。

  为厘清事实,台特侦组2月底曾传唤吕和霖与他的胞兄吕泰荣等人说明。不过,吕和霖当时人在美国并未到案,日前返回台湾后立即前往特侦组应讯。(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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