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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承认收受企业10余亿元 称不知企业有何所求

2009年03月08日 08: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8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检方特侦组7日第五度就讯吴淑珍。吴淑珍在应讯时坦承自台湾企业界收受了10余亿元(新台币 下同),这笔钱分别用于陈水扁选举及汇到岛外进行投资、存放。吴淑珍还声称,不知道台湾企业家向扁家汇款有何所求。至于扁家申报的钻石珠宝价值跟台检方估计的有很大的落差,律师称是因为当中很多都不是吴淑珍自己的,而是其他人包括陈幸妤、黄睿靓甚至小孙子的,因此没有计入。

  据台媒报道,昨天下午,台检方特侦组3名检察官李海龙、周士榆、林嚞慧,前往台北宝徕花园就讯吴淑珍,针对她第二度提交的陈报状内容,进一步厘清疑点,就讯时间超过2小时。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表示,讯问的重点是关于扁家洗钱案还有吴淑珍陈报状所叙述的事项以及珠宝。

  据台媒了解,吴淑珍在应讯时首先强调,扁家申报的钻石价格跟台检方认知的价格的确有落差。吴淑珍委任律师林志忠表示,这批珠宝有些是送给吴淑珍的孙子,有的是给儿媳妇黄睿靓的,有的是给女儿陈幸妤的。林志忠还表示,这些钻石和珠宝,有些是别人送的,有些是扁家自己买的。至于珠宝为何会交给扁家好友黄芳彦保管,吴淑珍声称是因为搬家的缘故。

  另外,吴淑珍也承认扁家宝徕花园两户豪宅是借人头户吕和霖购买,主要原因是怕外界有不良观感,因此透过人头购买,且头期款也确实由黄芳彦支付。

  另据台媒报道,吴淑珍于2月3日向台检方特侦组递交陈报状,指称自20位台湾企业负责人收受1000万元至2亿元不等的款项,金额合计逾10亿元。不过,多名当事人在台湾媒体报道后均否认此事。有传言称曾送3000万给扁家的台湾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昨天上午被台检方特侦组以证人身分传唤,赵藤雄结束约谈后上车离去前,特别向台媒否认曾向扁家汇款,还说大概是吴淑珍记错了。

  台检方检察官就此向吴淑珍提问时,吴淑珍仍坚称资金来自这些台湾企业人士,而且多半是选举期间的政治献金。至于这些企业人士汇给扁家大笔资金是否“有所求”,吴淑珍表示并不清楚。据台媒了解,吴淑珍表示,这笔钱有部分用于选举,部分资金通过朋友转汇到扁家的岛外账户。而其中8亿元的款项,有7.4亿元交由元大马家协助处置,剩下6000万元则交给前台湾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存放。(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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