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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检察官当庭痛批陈水扁律师团有失专业格调

2009年02月26日 19:4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四大弊案,今天继续提讯陈水扁出庭。针对陈水扁律师日前提出的检方侦讯笔录有瑕疵,要求声请勘验的行为,公诉检察官下午庭讯时,批评扁律师团这种不正常的诉讼外行为,有失专业格调。

  报道称,检察官林达指出,辩护人(律师)将案件诉诸媒体,把法庭审判变成全民审判,显然不敢光明正大在法庭内应战;另外,辩护人在提供媒体侦讯光盘时,隐瞒不利陈水扁的部分,这种不正常的诉讼外行为,有失专业格调。

  林达接着表示,辩护人提到侦讯录像、录音有瑕疵,主张其它被告的权益,极度缺乏专业素养。本案相关人及律师对侦讯录像、录音都没意见,也没主张笔录有问题,反而是由陈水扁的律师提出,可见他们误解“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林达说,法院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时,由于该名证人(吴丽洳)提到自己笔录有问题,法院才会勘验光盘确认,陈镇慧在本案中并无提出笔录有问题,所以和马案不相同。被告如果认为陈镇慧有问题,为什么不申请传唤陈镇慧?

  对于陈水扁昨天质疑检方“拉法叶舰案办不出来”,林达指出,陈水扁曾经说过“不惜动摇‘国本’也要办到底”,案件最后终究起诉,陈水扁对此若有疑问,可以问问拉法叶舰案其中一位高官的辩护人郑文龙。

  据台媒了解,在陈水扁家前账房陈镇慧法庭改口全部认罪后,已一个月未被提讯出庭的陈水扁,在连续三天(24、25、26日)的开庭前夕动作频频。除了禁食、探监外,陈水扁律师郑文龙,23日下午又公布辜仲谅等证人的侦讯笔录光盘录音译文,质疑证人笔录有严重瑕疵、不具证据力,要求重新勘验笔录。

  而在24日的庭讯一开始,陈水扁律师团就攻击检察官起诉内容不明,有意拖延诉讼,扁律师郑文龙同时质疑台北地院审判不公,向“高院”递状要求移转管辖权至士林地院。

  针对陈水扁方面的一系列动作,外界认为,若陈水扁律师的目的仍是拖延审理程序,除只有让陈水扁羁押期间更长外,看不出有任何实益,恐怕将会更不利于陈水扁。(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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