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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康师傅水“吐血”存疑点 医生诊断没什么异常

2009年02月25日 11:3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荆州市中心医院医生向记者出示向建华的出院小结

  中国台湾网2月25日湖北消息 作为知名台企,康师傅已经在大陆深耕20年,同其他企业一样,康师傅在发展过程中也会遇有“客户投诉”,但发生在2008年8月份荆州的一起消费者“客诉”,却让康师傅方面在前不久接受记者的一次采访中,道出一肚子苦水和困惑。

  一瓶饮用矿物质水惹出的风波

  “2008年8月15日中午,荆州地区消费者向建华在参加了朋友何先生儿子的状元宴后,与何先生的几位朋友在荆楚人家酒店的三楼包间打牌时,喝了一口冰冻的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口腔顿感火燎燎烧得厉害,哇的一声吐了出来,然后就不停呕吐,哆嗦,还伴有吐血。”这是某媒体在报道中引用消费者的话,提及的一幕。

  康师傅方面对记者表露出的困惑,正源于这一事件。

  报道中提到:这瓶水由武汉顶津食品公司襄樊分公司生产,经送检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得知,有效氯含量达1.89g/L。而向建华则认为,自己正是由氯的刺激导致呕吐伴有吐血。

  真的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是一瓶什么水?这还是一瓶水吗?1月19日至22日,记者到荆州、襄樊等地进行了实地采访,了解事实真相。

  喝一口水就吐血?医生诊断没什么异常

  此事件中一个令人瞠目的字眼就是“吐血”,用摆状元宴的“何先生”的话说:当时看到向建华把水吐出来后,就吐了一大口血。

  正常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吐血?喝一口水会不会马上引发吐血呢?

  记者来到向建华被送医的荆州市中心医院,找到了主治医生邹传新,邹医生已在该院消化内科工作10余年,从向建华住院第二天起,负责为其治疗,他为记者解答了有关疑问。

  “病人入院48小时内,我们就为其做了肝、肾功能、尿、血常规以及胃镜检查,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也并未发现呼吸道灼伤症状。”回忆起向建华的就诊情况,邹医生说,“病人主观描述的症状比较多,客观的检查都很正常”。

  对于媒体报道称向建华当时的“胃粘膜充血水肿”严重情况下甚至会水肿遍及咽喉而阻塞气道,导致窒息死亡的情况。邹传新则认为:“从当时病人的情况来看,不至于严重到危及生命,如果说成危及生命,那我觉得太夸大了”。

  人在正常情况下何以发生呕吐甚至吐血,邹医生也做了解释。

  “吐血一般因呕吐频繁所致。因为频繁的呕吐,可能会造成胃与食管交接处——贲门发生撕裂,血丝就来自于此,从医学上讲,叫做贲门粘膜撕裂综合症”。邹医生认为,按照这一推断,喝了一口有问题的水,先吐血然后再呕吐的症状不太可能,即使有吐血,也应该是先有呕吐,再伴有血丝,而且呕吐物经过的地方也都会受到刺激。

  而据事发地荆楚酒家大堂经理贺永生称:当时看到向建华只是一直在干呕,没有吐血,在包间内也并未见到呕吐物和血迹。“如果是吐血了,他们应该会留作证据给我们看吧”。

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记者出示送检“问题水”的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局部,检品名称显示来样(已开封)。

  检验报告只对已开封来样负责

  事件发生后,向建华等人到荆州市卫生监督局投诉,荆州市卫生监督局征得康师傅厂方代表、荆楚人家酒店、消费者本人三方签字同意后,将“问题水”送检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记者在该中心采访到了董四平和魏文华两位主任级技师,了解到送检情况。

  两位技师首先对此类检验的性质向记者作了解释:此类投诉性质的检验与正规的产品质量抽检行为不同,用于抽检来证明其是否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包装完好、未开封”等条件,但投诉性质的检验坚持“只对来样负责”的原则,对来样给予客观技术鉴定,但不做任何评价。

  所谓不做任何评价,他们进一步解释说,具体到本案,这个水到底是怎么来的,是不是假货或者是否有人做过手脚,还是什么原因?我们不去过问。

  基于以上的检验性质,两位技师对“问题水”进行了感官和理化指标双重检验:来样送检时已经开封,瓶外壁附着有白色颗粒物,瓶内剩余约200毫升浑浊水溶液,有大量沉渣,开盖可闻到刺鼻性气味,初步怀疑可能加入有漂白粉。仅根据感官指标,就能断定其已经不是一瓶合格的水,后经进一步理化指标鉴定,确认其有效氯含量高达1.89克/升。

  检验完成,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给出了客观严谨的书面检验报告,清晰阐述了来样特征,并在由荆州市卫生监督局所填写的检验品名——“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后面,特别标注(已开封)字样。

  康师傅对瓶中水的真伪有质疑

  检验报告中显示“送检来样”含“有效氯”成分。有效氯是衡量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的标志,是指与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非指消毒剂所含氯量),其含量用毫克/升或%浓度表示。

  康师傅方面则表示:公司矿物质饮用水完全遵照国家标准GB10789《饮料通则》中有关“饮用矿物质水”品类的定义进行生产,生产用“原水”经6道滤净工序处理后,可达市面出售的饮用纯净水规格,不可能含有“有效氯”成分,而其后所添加的矿物质为安全生产规定范畴内的氯化钾和硫酸镁,且氯化钾属于盐类,并非消毒剂。

  事发地点荆楚人家酒店的大堂经理贺永生对记者表示:消费者从二楼吧台买了5瓶冰冻的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拿回三楼包间饮用,至于怎么拿进去的,我们都不知道,而且5瓶水属于同一批次,其它4瓶没有出现问题。

  康师傅厂方代表辛伟鹏也对这一瓶水通路环节的人为因素有质疑,而且他认为,鉴定这一批次的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是否合格,应该检验同批次中没有开盖且包装完好的产品,才具有代表性,最有说服力。

  后来他到了荆楚人家酒店仓库,找到和向建华喝的那瓶同为2008年3月4日14点24分生产,同一批次、同一包装24瓶中的10瓶未开封样品,带回武汉市疾病预防控中心检测,“有检测报告的,检测结论就是合格”。

  当初又为何在送检报告上签字呢?辛伟鹏解释说,通过外观判断,包装同公司产品是一样的,但瓶中的水又非常可疑,其实一直处在疑惑中,但为了配合荆州市卫生监督局的工作,尽快送检,没过多考虑,就签了字。“送检报告上品名栏的填写是应该更客观一些,比如‘疑似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

  襄樊市襄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胡章斌,向记者出示针对此事件的媒体信息摘报、市长批示件交办单等资料。

  襄樊父母官为康师傅矿物质水正名

  惹起风波的这瓶“水货”,外包装显示为武汉顶津食品公司襄樊分公司生产,记者也到了襄樊进行实地采访,襄樊市襄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胡章斌,亲自出面为襄樊地区生产的康师傅饮用矿物质水正名。

  “一瓶水就可以质疑企业生产的矿物质水不合格?”胡章斌质疑说,它是一条封闭的流水线,每分钟生产300多瓶,具有人工达不到的频率,在这样不可逆转的封闭程序上,怎么可能唯独那一瓶出现问题?那是不可思议的。

  他还引用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襄城分局副局长宋世先的话说:“这个企业,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不可能是他一个人口腔灼伤,那最少是一万人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单个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不可能的”。

  “出现10例的话,这样的企业,作为我们襄樊,就不可能让他生产。”胡章斌斩钉截铁的表示。(记者  钟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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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钟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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