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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弊案开庭 检辩双方法庭展开激烈攻防

2009年02月24日 12:5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4日消息 据台“中广新闻网”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开庭审理陈水扁相关弊案。陈水扁的律师郑文龙发言表示,台检方起诉的金额一再更改,例如陈敏熏给扁家的1000万元(新台币 下同)至今到底是追加还是补正,台检方都没有详细说明。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则表示有关陈水扁洗钱案的金额,洗到岛外的金额有2300万美金,陈敏熏送的1000万在上次开庭时,已经当庭补正。双方针对起诉范围展开激烈法律攻防。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前些天禁食,今天他再度出现在台北地方法院时,神情气色并不太好,下巴也变尖明显消瘦。审判长蔡守训询问他的身体状况,陈水扁表示不舒服,心跳加快,但庭讯还是照常举行。陈水扁的律师郑文龙在庭上表示,台检方追加起诉陈敏熏给扁家的1000万是贪污所得,但这部分在卷宗内看不出哪些地方有起诉事实,因此他质疑台检方的追加起诉没有根据。

  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表示,最初起诉陈水扁时,其不法所得当中没有计算陈敏熏的行贿款项,所以在上次庭期中,已经追加这部份金额。另外陈水扁的律师也质疑台检方至今都还没就洗钱金额作起诉确定,林嚞慧对此表示本件洗钱金额共美金2300万,起诉书内容都说的很详细。而2006年六月间在台北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藏匿的8亿元,其中7.4亿,是通过台湾某企业人士藏匿,之后再将当中的美金1000万及新台币2.4亿洗到岛外藏匿,这些钱跟洗钱案起诉的23000万美金完全不相干。上午开庭过程中,针对起诉金额的范围认定台检方和陈水扁的律师团就进行了激烈的法律攻防。

 

  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所涉公务机要费案、洗钱案等,2008年11月12日法院裁定陈水扁收押禁见。12月12日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法院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30日法院再度裁定羁押陈水扁。台北地方法院1月19日首度开庭提讯陈水扁,陈水扁当庭表示不认罪,由于陈水扁的律师一再强调阅卷时间不足,法院将庭期延至2月24日召开。(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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