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9日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近日部分台湾平面媒体连续大篇幅报导人吴淑珍向台检方递交的“陈报状”、前台湾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的笔录内容,由于报道内容均对吴淑珍造成不利影响,而为陈水扁营造了有利态势,台检方特侦组人员认为相关内情并不单纯。
据台媒报道,台湾《中国时报》与《壹周刊》近日以大篇幅报导吴淑珍于2月3日递交给台检方特侦组的陈报状的内容,其中详细列出了曾向扁家交付款项的台湾企业界人士。此外,台湾《中国时报》也报导了辜仲谅接受台检方特侦组侦讯时的笔录,显示辜仲谅在谈及台湾企业与扁家往来时,都是吴淑珍作主,认为吴淑珍才是“总统”。 陈水扁家四大案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后,除多名扁家亲友与昔日部属等被告认罪外,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也表明愿认罪协商,并愿配合将岛外资金汇回台湾。此外,吴淑珍10日出庭时,也就自身所涉部分案情认罪,转趋与法院配合,一改过去请假不到庭的态度。
台检方办案人员指出,吴淑珍为避免陈致中、黄睿靓因洗钱案而有牢狱之灾,接受台检方就讯时的态度与起诉前完全不同,这不难理解。但就在吴淑珍向主审法官和台检方检察官释出部分“善意”之际,部分台湾媒体就开始登载扁案笔录及吴淑珍陈报状的内容,有“淡化”吴淑珍母子认罪的正面氛围、营造对陈水扁有利态势之嫌。
台检方特侦组人员表示,台湾媒体披露的笔录内容均附在扁案首波起诉的文件内,目前这些文件存放在台北地方法院,扁案律师团日前已陆续到法院阅卷。而台湾媒体所刊载的吴淑珍陈报状,除台检方特侦组有一份外,吴淑珍的委任律师及陈水扁办公室也各有一份。
台检方特侦组强调,扁案第一波起诉后,台检方特侦组已无相关卷证,到底是谁将笔录及陈报状内容交给特定的台湾媒体、动机为何,社会自有公评,办案人员与台检方不会受到干扰。
有台媒猜测,吴淑珍配合台检方调查的动作主要是希望“救夫保子”,但熟悉扁案的台检方人士指出,从吴淑珍、陈致中在协商前夕纷纷更换委任律师的动作来看,“保子”的重要性有高于“救夫”的味道,扁家的后续动作值得观察。(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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