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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李登辉丑闻遭监听两年多 台记者求偿百万讨公道

2009年02月19日 09:2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9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壹周刊》7年前以“李登辉非法挪用35亿(新台币,下同)”为题,揭发台安全单位密账丑闻,台检方为此大举搜索《壹周刊》,台安全单位竟还指挥调查单位对记者谢忠良、朱明监听长达2年多。

  离谱的是,台调查单位竟拖到今年1月才告知两人被监听。谢、朱认为通讯自由及隐私权被严重侵犯,昨告进法院,要求台安全单位和调查单位赔偿共148.2万元,誓讨公道。

  报道称,2002年3月,记者谢忠良取得李登辉签批的台安全单位“奉天”、“当阳”机密账户资料后,《壹周刊》刊登“非法动用高达35亿元的经费黑钱”等内容。台安全单位后以危害安全为由,向台检方告发谢忠良,检察官带队搜索《壹周刊》、谢的住处,还扣押16万份《壹周刊》,创下侵害新闻自由恶例。

  台安全单位后来下令调查单位,从2002年5月3日起,监听谢忠良及同组记者朱明,时间超过2年5个月。夸张的是,朱明没参与写稿也被监听,台检方甚至在结束监听4年多后,今年1月12日才告知谢、朱7年前曾被监听。谢忠良7年前遭台检方传唤开庭一次后,全案毫无进展,检方却也不结案。

  一名检察官表示,虽有规定监听结束后,应尽快通知被监听人,但也规定若通知会妨害办案时,确可暂缓通知。但相关单位昨都未说明为何4年多后才通知。

  现为《壹周刊》顾问的谢忠良昨说:“我不是恐怖份子,却被长期非法浮滥监听,对个人隐私是莫大侵害。”由于只能对5年内的非法监听求偿,因此谢、朱两人只能对其中247天求偿,每天以3000元计算,向台安全单位和调查单位索赔共148.2万元。(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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