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开公务机要费案准备庭,传讯曾先后担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的马永成、林德训,厘清他们是否意图为自己或是他人侵占公务费。两人均表示坚持上次开庭的说法,认错道歉,但自认并未贪污、坚不认罪。
报道称,此次是二人第二度出庭,大约9点20分马永成、林德训两人现身台北地方法院,皆对台湾媒体的提问不发一语,开庭不久,即表示坚持上次开庭的说法:“认错、但不认罪”。
马永成与林德训在1月20日首次出庭时,双双当庭道歉,但是都不认罪,并以“奉扁命行事,但未贪分文”及“被动签名核销公务费,绝无主观犯意”为抗辩主轴。
1月20日,马永成表示,他在公务机要费案的角色,只是被动配合,也就是陈水扁要他做什么、他就跟着做什么。马永成更拿出声明稿喊冤,大致内容是,他绝对没有共同贪污,也没有共同的诈领。他指出公务机要费有特别费的性质,因为台湾地区领导人职权是全天候的,公务范围的弹性很大;并且涉及机密,根本无法区分是公用还是私用。
另外,马永成也指出他并非会计人员,无法审核经费,并无从中拿到好处,至于“犒赏清册”是由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造册,他仅是奉陈水扁的指示、长官交付任务而办事的角色。
除了发表声明不认罪外,马永成还为之前未吐实而向检方致歉。马永成表示,2006年涉入公务机要费案时,自己确实说谎,他坦承就是因为当时陈水扁还是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关系,让他不得不说出有违良心的话。
报道称,林德训首次出庭时(1月20日)也不认罪,他表示,公务机要费一向由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领取,他只是负责盖章,陈水扁拿了钱做了什么?他并不知情。他更透露,从2005年3月接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后,公务机要费仍由已成为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的马永成的印章领据,直到2007年6月才由他盖章领取。
报道称,今天马永成、林德训两人二度出庭,仍坚持第一次出庭的说法,表示认错道歉,但自认并未贪污、坚不认罪。
新闻背景:扁家诈领公务机要费
去年12月12日,特侦组首波侦结扁家弊案,在公务机要费案部分,检方的起诉书上记载,扁家为了诈领公务机要费上亿元(新台币,下同),有3种手法。
第一种手法,马永成假造了一本犒赏清册,上面写上林锦昌、王启煌、陈慧游等14名员工的名字再刻了印章,钱却进了扁家口袋,第一次诈领663万多,第二次拿了223万,一共是887万多元。
第二部分手法,由吴淑珍指示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直接送进“官邸”的部分,全部都是现金,此部分有5637. 1228万元。
第三种手法,包括女性内衣和陈幸妤儿子的童书的发票,都来核销公务费。另外,吴淑珍在当事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向贵夫人们收集发票,用白色的信封袋送进陈水扁办公室,再交给陈镇慧帮忙拿来核销。 (易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