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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芳彦两度被传未到案 台检方不排除改列被告通缉

2009年02月13日 12: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今天上午第2度传唤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说明,但他并未到案。办案人员指出,若屡传不到,不排除依现有证据将黄芳彦改列被告,并予通缉。

  台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指出,黄芳彦不到案若无正当理由,检察官将依法处理。至于是否签发拘票拘提黄芳彦?陈云南则不愿说明。

  据报道,台特侦组去年12月16日搜索黄芳彦住处、办公室及银行保险箱,查扣10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现金。不过,黄芳彦早在11月3日已向新光医院请假赴美,今年1月间向新光医院请辞副院长职务,滞美不归。

  办案人员指出,黄芳彦在2006年5月间,曾经汇款177万美元到新加坡的账户,与扁家海外密帐的根据地新加坡有地缘上的关系,怀疑黄芳彦是扁家的海外人头之一,但黄芳彦去年8月被传作证时,澄清该笔资金是他自己的钱,与扁家无关。

  另外,特侦组于去年11月间传唤多位金控负责人后,发现黄芳彦曾介入企业汇款案,怀疑黄芳彦在扁案的角色,希望他返回对此做说明。

  办案人员指出,特侦组去年12月间首度发出传票,要求黄芳彦于今年1月22日到案说明,但他并未到案,也未请假;特侦组随后再度发出传票,要求黄芳彦今天上午到案,不过,黄芳彦仍未出现。(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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