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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不花分文取得4豪宅 台检方认定为不法所得

2009年02月12日 08:1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2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任内“二次金改”弊案,查出元大马家为顺利并购复华金,不但送2亿元(新台币,下同)现金给陈水扁家,还让扁家用其中1.72亿元,低价买下两户一品苑豪宅,甚至加送扁家两户,扁家没花一毛钱就拥有四户豪宅。检方认定这些豪宅全是不法所得,考虑下令禁止买卖其中两户扁家还没出售的豪宅。 

  报道称,特侦组透露,四户豪宅是陈水扁家以中钢前董事长林文渊之名所买,其中两户转卖后,陈水扁家已获利2亿元左右,另两户还没出手,由于位处高楼层,每坪(1坪约合3.3平方米)价格超过100多万元,陈水扁家拥有两户等于手握2亿多元,加上元大所送现金剩下2800万元,陈水扁家光是房子部分,就海削元大4.5亿元左右。 

  台检方查出,2004年下半年,国民党有意以包裹经营权方式出售复华金股权,引发元大马家、中信辜家等企业竞购,元大马家随后透过元大证前董事杜丽萍,送2亿现金给吴淑珍,借此逼退中信辜家,并投下百亿资金,大肆收购复华金股票,隔年六月取得复华金四董一监席位,顺利拿下经营权。 

  马家兄弟到案后供称,2006年时,陈水扁、吴淑珍表达有意购买两户一品苑豪宅,马家为与陈水扁家保持良好关系,也担心接下来的并购复华金案生变,决定加送两户“买个安心”。 

  夸张的是,马氏兄弟还供称,当时马家正好协助陈水扁家,保管从国泰世华银行搬出的7.4亿元现金,结果吴淑珍竟告诉他们,这些钱中也包含元大证券前董事杜丽萍先前送进扁家的2亿元,要马家从代管的7.4亿元内,扣掉1.72亿元购屋款。但马家根本不敢乱动这1.72亿元,直到特侦组查上门才主动将这笔巨款交给检方查扣。

  据台媒了解,林文渊先前应讯时,原本否认当人头代陈水扁、吴淑珍买豪宅,但因马家兄弟已供出扁家买屋过程,他后来才坦承名下已卖出两户一品苑,实际所有人是陈水扁、吴淑珍,且扁家取得这两户豪宅确实没支付半毛钱。

  台特侦组初步认定元大送给陈水扁家豪宅及现金,属不违背职务行贿,马家行贿部分没有刑责,但林文渊及马维建、马维辰兄弟涉嫌以豪宅交易,协助扁家漂白已触犯洗钱罪,已将三人改列被告。 

  针对元大给陈水扁家的四豪宅,元大金控发言人庄有德昨说:“所有相关案件在侦查中,此时不宜对外发表任何评论。”

  陈水扁、吴淑珍留下的两户豪宅,一户作陈水扁卸任后,和陈致中共同居住处所,另一户则送给陈幸妤居住,事件曝光后,陈水扁家认为这两户迟早会被查扣,于是决定举家南迁高雄定居。(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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