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台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中央社”资料图片
中国台湾网2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监察部门调查指出,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在侦办过程曾私下与被告陈水扁通话或见面,已违反检察官办案守则,应将两人调离特侦组,今天通过对“最高检”的纠正案。
监察部门通过对台“最高检察署”的纠正案,根据“监察委员”李复甸表示,纠正理由有多项,包括监察部门调查发现,吴文忠在兰若精舍与陈水扁私下碰面,是不当的行为。
另外,朱朝亮部分,调查发现,朱朝亮曾私下与陈水扁通过电话。根据调查,朱朝亮与张玮津通电话过程,张玮津曾把电话转给陈水扁,让陈水扁直接与朱朝亮通话。
监察部门调查指出,朱朝亮与张玮津于办案的敏感时间有电话通联,几天的通联记录多达7次,时间加总超过36分钟,但监察部门基于办案无法公开这部分,所以不能进一步说明内容。
对于朱朝亮与陈水扁私下通电,监察部门于2月5日正式约询台“检察总长”陈聪明时,已获得陈聪明的确认。
对此,监察部门认为,吴文忠、朱朝亮两人已经违反检察官办案守则及法律人的伦理规范,要求“最高检察署”应将两人调离特侦组。
此外,对于特侦组侦办过程中,多次泄漏机密,监察部门提出纠正。同时,监察部门调查发现,特侦组的人事名额可达16人,但在办理“公务机要费”案、特别费众多案件时,却迟迟不加派检察官人数,至今才8位检察官,对此,监察部门也提出纠正。
另外,监察部门也特别澄清,调查特侦组,绝无干预司法部门的考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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