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1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吴淑珍昨天出庭时的说词,全力救夫的意图非常明显,但在供述中也无意露了馅,反而可能把陈水扁也拖下水。
报道称,吴淑珍昨天的说词可以说是全力救夫。这种诉讼策略,主要着眼于陈水扁吴淑珍的诉讼利益一致。而且吴淑珍也在用她的虚弱身体状况,赌法官不会判她重刑。或者说,即使被判刑,监狱也不敢收容关她。
如预料般,吴淑珍只部分认罪,“认轻罪、否认重罪”、“认小案,否认大案”。
吴淑珍一直强调她不是公务人员,没有收贿,别人给她的钱都是“政治献金”,只有南港案,她说受蔡铭哲之托,才拜托余政宪帮忙,并说她收钱及将钱汇至海外洗钱,陈水扁全不知情。她的说词与陈水扁之前的说法一致,而她所认罪的南港展览馆弊案,陈水扁并没有被起诉,显然这番答辩是经过精心算计,对陈水扁有利。
不过,吴淑珍的供述中也露了馅。她说,辜成允是因为被中信辜家欺负,“想要做好关系”才送钱给她;依照她的说法,她岂不是在收“保护费”?然而她凭什么保护辜成允不被中信辜家欺负?还不是要靠陈水扁手中的权力。如果“做好关系”之说属实,吴淑珍收钱之后当然要将此事告诉陈水扁;也就是说,吴淑珍收钱的事,陈水扁应该是知情的。
吴淑珍承认拿他人的消费发票报销公务机要费的帐,而领出来的钱都交给陈水扁因公花用了,目的在于证明她并没贪污;但是公务机要费必须要因公支出,扁家却用公务机要费支付家人的私用,如洗车费、买童书等,她的辩解与案卷事证不符,要法院采信恐怕很难,而且因她说“钱都交给阿扁了”,反而把陈水扁拖下水,陈水扁无法再对钱的流向置身事外。
吴淑珍不承认钱是不法所得的说法,也会影响到子媳陈致中、黄睿靓的认罪协商,因为陈致中夫妇“认罪”,前提须是所洗的钱是不法所得,如果钱的来源是正当的,干嘛要认罪?吴淑珍的说法与陈致中的认罪说法抵触,会让特侦组怀疑陈致中的认罪诚意,这对陈致中、黄睿靓不利。 (易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