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鉴于陈水扁任内的“二次金改”问题重重,国民党籍“立委”邱毅拟具“二次金改善后特别条例草案”,规定涉不法或不当的金融并购,经检调单位起诉者,得要求并购者卖出股权或解任高阶经理人。
邱毅今日在台“立法院”举行的记者会中指出,“行政院二次金改检讨小组”日前提出的报告中指出“二次金改”政策执行过程中有“限时限量的不当手段扭曲金融整并”、“公股管理及金融监理积极度不足”等不合理现象,导致许多金融并购案严重失序;因此,台当局有必要订定特别条例予以善后。
邱毅表示,草案中以“起诉”作为启动善后的时点,届时“行政院”善后专责小组,可视不同个案轻重缓急,做不同处理;例如特侦组若起诉相关人员,专责小组就应要求暂停所有的非合意并购,一审判有罪时,再进一步要求释出股权。
邱毅说,善后方式有很多,包括解任高阶经理人等方式,不一定是一开始就要求并购者卖掉股权;草案也明订,并购程序违反法律或有重大明显瑕疵者,并购与被并的金融机构有经营决策者,应负连带责任,董监事人也应立即解任。
此外,邱毅指出,草案明订整顿“二次金改”政策执行衍生的金融并购弊端,曾被“行政院”列入调查对象的开发金并购金鼎证、台新金并购彰银及中信金插旗兆丰金等案,可能是较受影响的案件。
另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检方特侦组追查陈水扁家相关弊案中的“二次金改案”及企业行贿案,为厘清部分金控公司涉及行贿的事证,以及与陈水扁家的对价关系,本周起特侦组将密集传唤相关人士到案说明。预计这波传唤行动结束后,将有多名金控业者由证人转为被告。
该部分案情,上周传唤多名财经官员后,已获得进一步证据,甚至陈水扁昔日核心幕僚马永成,也向检方交代政治力介入“二次金改”的实际操作模式。不过,有金控业者态度软化并证称“当初迫于无奈,才送钱给扁家”,进而让检方掌握陈水扁借势借端勒索,以及对价关系等事证。(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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