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云南:吴淑珍递状乃陈述事实 并无认罪协商

2009年02月09日 11:0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9日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家四大弊案,吴淑珍开庭在即却传出她早已向特侦组递状详细说明自己海外存款及金钱流向,而且内容都和陈致中大抵相符,是否吴淑珍已决定也要采取认罪协商方式,外界颇感好奇。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今日证实,吴淑珍上周向特侦组提出的书状说明,只是单纯的陈述事实,内容并没有符合认罪协商。

  另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吴淑珍上礼拜已透过律师向特侦组递状,就洗钱案相关汇款缘由和海外资产状况进一步说明,吴淑珍说法和陈致中几乎一致,也交代部分陈水扁家海外未曝光资产。至于外传吴淑珍可能认罪,检方私下透露因她已和陈水扁无法切割,如果她真的全部认罪,非但救不了陈水扁,反倒让他陷入更险恶官司情况,如果选择性认罪,那就代表吴淑珍想保护儿子媳妇,另外检方也不排除让陈水扁吴淑珍对质,厘清事情真相。

  此外,特侦组也找来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协助勘验证物,陈云南强调,今日并不是传唤林德训来应讯,而是找他协助勘验一些机密文件。(高斯斯)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