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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未发现陈水扁女儿陈幸妤涉案 其可出境

2009年02月01日 14: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昨天搭机前往美国纽约。台检方特侦组主任陈云南今天指出,目前尚未发现陈幸妤涉案的证据,并未将她列为被告,亦未限制出境,陈幸妤仍有出入境自由。

  陈云南表示,由于陈幸妤仍为证人身份,特侦组并未将她列为入出境管制对象,台当局“移民署”是在昨天傍晚6时许主动通知台“检察总长”陈聪明、台“法务部”及他个人有关陈幸妤出境的消息。

  陈云南指出,特侦组日前曾对陈水扁案关系人实施出入境通知,并行文台当局“移民署”,但陈幸妤及去年11月3日出境的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均为证人,并没有在名单之列;检方不清楚陈幸妤出境目的,也未对此详加了解。

  陈云南表示,台湾部分民众曾提出陈幸妤涉案的相关陈情,由于内容并不具体,检察官经过追查及多次开会后,认为没有具体事证显示陈幸妤涉及犯罪,所以未将她列为被告,也无限制出境、境管的必要,她仍有出入境的自由。

  至于黄芳彦部分,陈云南说,检察官已于春节前再度对黄芳彦发出传票,要求他2月间到案说明。

  另外,对于台湾媒体报道的陈水扁家在美国有3个可疑洗钱账户,陈云南表示,事涉侦查内容,不便对外说明。(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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