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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密友黄芳彦今未到案 台检方称对其不排除通缉

2009年01月22日 17: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2日消息 据台“联合晚报”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原订今天上午以证人身份传唤前台湾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协助调查,人在美国的黄芳彦并未到案,也未委托律师代为请假。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今透露,黄芳彦以后若还是不到案协助调查,台检方不排除依现有证据将黄芳彦改列为被告,并发布通缉。

  据台媒报道,台检方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今天上午表示,黄芳彦当前在扁家洗钱案中的身份虽还是证人,但证人若无正当理由而拒传不到,台检方检察官将依台湾相关规定处理。依台湾刑事诉讼规定,证人若拒不到庭,也可以进行拘提。但目前黄芳彦人在美国,若由台检方签发拘票进行拘提,顶多也只能是作作样子,对查清案情没有帮助。

  据台媒了解,由于台检方特侦组根据扁家洗钱案的证据,怀疑黄芳彦涉嫌协助吴淑珍洗钱,如黄芳彦再不返台配合调查,台检方不排除将他改列为被告,然后依程序对他发布通缉。

  据台媒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于去年12月16日搜索黄芳彦住处、办公室及银行保险柜,查扣1000多万的现金。而黄芳彦早在11月3日已向台湾新光医院请假并赴美国,同时在今年年初,请辞新光医院副院长职务,显示黄芳彦已作好短期内不回台湾的准备。

  对于黄芳彦的出境,有台媒曾质疑是台湾检察部门主管陈聪明向黄芳彦通风报信。不过,经台湾“最高检”调查,黄芳彦早在2008年10月23 日就已向航空公司订票赴美,但台检方特侦组在2008年11月中旬才决定把黄芳彦行为搜索对象,因此排除了台湾“最高检”内部泄密的可能。(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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