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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律师声请法官回避 台湾“高等法院”驳回

2009年01月20日 19: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委任律师声请法官回避,先前遭台北地方法院驳回,律师再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以声请法官回避无理由,驳回律师的抗告。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2月确定将台检方特侦组起诉的陈水扁家4大弊案,并案交由承审吴淑珍公务机要费案的蔡守训合议庭审理后,陈水扁律师团即声请蔡守训合议庭应回避承审扁案。

  台湾“高等法院”指出,律师郑文龙等人以蔡守训合议庭3名法官过去审案风格,主观臆测3位法官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与声请法官回避的要件不符,台北地方法院驳回律师的声请,于法并无不合。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阅卷后,认为承审陈水扁家4大案的蔡守训合议庭,没有“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官应回避而不回避的情形,而郑文龙等人声请法官回避的理由,所凭据的都是媒体报道、学者文章、其它案件判决等,难以做为蔡守训合议庭执行职务会有不公的事证。(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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