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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审查吴淑珍漏报珠宝 今确定裁罚金额

2009年01月20日 07:3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0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在2006年向台监察部门申报财产时曾遭人检举漏报名贵珠宝,虽然她后来也曾提出更正申报,但台监察部门决定将对其开罚,今天将研究裁罚金额。

  报道称,陈水扁夫人吴淑珍2006年因漏报珠宝财产遭人检举,后来吴向台“监察院”提出珠宝、首饰更正申报,总额为372.5万元(新台币,下同)。不过吴称,其中5项珠宝是亲友早年所送,价格不知。

  台“监察院”认为,从吴的新旧申报内容对比来看,其行为已构成漏报,建议处罚,按“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可处6万至30万元裁罚。台“监察院廉政委员会”今天将开会确定裁罚金额。
 
  对于陈水扁及吴淑珍一而再、再而三地漏报财产的行为,民进党前民代李文忠曾称:无论如何这是个错误,也于法不合,陈水扁一家已经不只一次在财产申报上有漏报情况,这不是一个好的示范。

  报道称,吴淑珍更正申报主要包括手表两只(陈水扁)50万元、钻石手表一只(吴淑珍)40万元、钻石耳环一副(吴淑珍)80万元、钻石手链一条(吴淑珍)17.5万元、珍珠项链一条(吴淑珍)50万元等。台“监院廉政委员会”昨日开会讨论此案,但因故没有定案,最终决定今早会议再确定裁罚金额。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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