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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称陈水扁案准备程序庭将如期举行

2009年01月15日 11: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5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昨天委由律师石宜琳提出延后准备程序庭的声请,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黄俊明今天表示,合议庭评议结果决定要如期开庭。

  据悉,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14日下午到台北地方法院递状,以全案卷宗过多、来不及准备诉讼为由,向法官声请延后准备程序庭开庭时间。

  石宜琳表示,四大案案情相当复杂,且公务机要费案部分还没开放阅卷,只有竹科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弊案、洗钱案等三案得以阅卷,另外,四案被告共有10多名,加上陈水扁因被收押,也无法看到完整卷证,律师与被告每天讨论时间被限制在30分钟内,无法充分讨论,因此要求变更开庭日期,他强调这并非采取拖延战术。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黄俊明今天表示,昨天由蔡守训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收到陈水扁委任律师所提出的声请后,立即进行评议,认为本案有加快脚步开庭的必要,且19日至21日只是第1次的准备程序庭,因此已经发函将如期召开准备程序庭。

 

  根据规划,台北地方法院19号主要针对南港展览馆弊案和龙潭购地弊案两部分,将传唤陈水扁,20号针对公务机要费补行准备程序,21号针对洗钱案,要再传陈水扁出庭应讯。(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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