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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院”查金援弊案 今天“弹劾”邱义仁黄志芳

2009年01月14日 20:5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监察院”调查原陈水扁当局“金援弊案”,发现原陈水扁当局“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外长”黄志芳两人未切实执行职务,玩忽职守,导致近3000万美元公款遭侵吞,今天通过“弹劾”两人。

  报道称,台“监察院”今天下午召开原陈水扁当局“金援弊案”案件“弹劾”审查会,会后,由提案“弹劾”的台“监察院长”王建煊、“监察委员”杜善良等人共同召开记者会。

  “弹劾”理由指出,邱义仁违规指示黄志芳办理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事宜,造成权责不清,未严查中间人金纪玖的忠诚与品格,造成巨额公款遭侵吞;弊案发生后,又未有任何作为,错失追款先机,明显有重大违失。黄志芳未本于“外交专业”判断提出评估意见,应负监督不力之责。

  王建煊认为,这件事情给社会的观感,让大家很心痛,2980万美元这么大的金额,“竟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汇到当事人手里”,“很多小节,应该注意而没有注意,怎么会做出这种事?非常诧异”。

  原陈水扁当局外事主管部门为了推动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2006年9月15日汇款2980万美元至中间人吴思材与金纪玖于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账户。但10月间巴布亚新几内亚方面明确表示,现阶段巴布亚新几内亚不愿与台湾“建交”后,负责办理该案的邱义仁、黄志芳要求金、吴两人还钱被拒,巨额“建交公款”遭侵吞。(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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