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扁律师表示 开庭时陈水扁将不会行使缄默权

2009年01月14日 19:4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4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日前提出的法官回避申请以及对其二度被收押所提的抗告,接连遭到法院驳回。为了表达不满,陈水扁曾计划在19日和21日的庭讯上戴口罩进行“无言的抗议”。对此,陈水扁律师石宜琳表示,经过与陈水扁讨论后,“开庭时扁将不会行使缄默权”。

  陈水扁不服对其羁押裁定,5日下午委托律师递状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7日裁定驳回抗告,全案定谳,陈水扁不得再提出抗告。而此前陈水扁委任律师提出的法官回避申请,6日晚间也被台北地方法院驳回。

  为了表达不满和抗议,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曾建议陈水扁在出庭的时候,应该要采取激烈的抗争手段,“建议应该要戴着口罩,前面打个叉叉,保持缄默”。不过,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今天表示,与陈水扁讨论后,开庭时陈水扁将不会行使缄默权。

  台湾检方特侦组日前首波侦结陈水扁家人涉及的南港展览馆案、龙潭购地案、公务机要费案及海外洗钱案等四大弊案,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将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等14人起诉。负责审理扁家弊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已定于本月19至21日连续3天召开准备程序庭,传讯扁家弊案的10名被告。(章潘)

  更多内容请关注台湾频道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