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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控陈肇敏诽谤案二审宣判 扁上诉被驳回

2009年01月12日 12:3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2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台防务部门主管陈肇敏去年在台“立法院”接受质询时,批评陈水扁2004年3月19日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夕的“319枪击案”造假,遭到陈水扁提告,一审判决陈肇敏无罪,陈水扁不服再上诉,今天台“高等法院”二审宣判,驳回陈水扁的上诉,陈肇敏维持无罪,全案已经定谳,不能再上诉。

  报道称,去年5月21日,台防务部门主管陈肇敏在台“立法院”接受质询时说,陈水扁肚子上的枪伤伤口,绝对不是在台南市金华街三段这个地点造成的,引发陈水扁不满告上法院,认为陈肇敏公然质疑“319枪击案”疑似造假,涉嫌加重诽谤。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陈肇敏是依照“真调会”的结论所说的话,所以认为他没有诽谤的故意,一审判他无罪;陈水扁上诉台“高院”,“高院”作出最新判决,上诉驳回,陈水扁再度败诉,陈肇敏无罪。(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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