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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游条件放宽 旅游团人数下限降为5人

2009年01月10日 09: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0日北京消息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网站获悉,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昨日(9日)授权宣布,为进一步方便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旅游团人数下限由“十人以上”改为“五人以上”,将旅游团在台停留期间由“不超过十天”改为“不超过十五天”。以下是公告全文: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告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今日授权宣布:

  为进一步方便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旅游团人数下限,由“十人以上”改为“五人以上”;将旅游团在台停留期间,由“不超过十天”改为“不超过十五天”。

  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七日后实施。

  (注:《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书》附件一之第二条为:旅游团每团人数限十人以上,四十人以下;第三条为:旅游团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间不超过十天。)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

二00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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