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查扁家收企业贿款案 台检方指辜仲谅7次送钱给扁

2009年01月04日 09:0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特侦组调查扁家涉嫌收受企业贿款案,查出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自2002年至2005年间,曾经7次以行李箱等方式将现金送至陈水扁办公室及住所,金额总计为2亿9千万(新台币,下同)。其中陈水扁在办公室收了2次,共6500万;吴淑珍则收了5次。 

  台检调部门查出,陈水扁吴淑珍自2002年起多次利用辜仲谅进出陈水扁办公室及住所的机会,以选举或为“外交”利益等因素,希望辜仲谅支持,再由吴淑珍当面向辜仲谅索取金钱。

  台检调部门指出,陈水扁于2004年下半年,通过马永成找辜仲谅在与陈水扁餐叙时,当面告诉辜仲谅勿再交款吴淑珍,因为进入吴淑珍的口袋就“有进无出”。辜仲谅揣摩陈水扁意思后,不久就亲自带着大行李箱装着5000万现金,至陈水扁办公室交给陈水扁本人。

  2005年,陈水扁以民进党选举要钱为由再开口向辜要钱,辜随后再以行李箱装1500万送至陈水扁办公室。

  台检调部门发现,辜仲谅送钱至陈水扁家住所给吴淑珍的5次,金额分别是2000万、5000万、1亿、5000万、500万。前4次现金是以大型旅行用行李箱搬运,最后一次的500万,由于数额较小,可能是以水果箱运进陈水扁家。(易木)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