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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东森遭掏空案一审 王又曾家族六人遭判重刑

2008年12月31日 10:3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31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力霸、东森集团遭掏空案今天一审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有期徒刑18年,并科罚金7亿元(新台币,下同),没收犯罪所得3亿多元。

  力霸、东森案掏空金额超过632亿元,为台湾地区史上最大经济犯罪弊案,台北地方法院历经1年8个多月的审理,今天宣判,判决书多达4000页以上,被告共139人,除力霸集团创始人王又曾夫妇等4名通缉犯,以及两人重病无法审结,共宣判133人,堪称台湾地区司法史新纪录。

  王又曾家族其它人也都遭到判处重刑,包括王令楣判处18年、并科罚金1.5亿元;王令台有期徒刑20年、并科罚金7亿元;王令一有期徒刑20年、并科罚金10亿元;王令侨有期徒刑13年、并科罚金3亿元;王事展有期徒刑16年、并科罚金4亿元。

  合议庭认为有公务人员涉嫌包庇王又曾、王令麟等掏空力霸、东森集团,将会移送10名左右官员由检方另案侦查。(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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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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