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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愿意协商但不认罪 台检方称此举无实质意义

2008年12月30日 18:3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30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18日曾向台检方特侦组提出陈报状,表示愿意“认罪协商”。台检方特侦组主任陈云南今天表示,陈致中夫妇在陈报状中仅提到愿意“协商”,并未“认罪”。

  据台媒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扁家疑洗钱案,16日指挥检察事务官前往黄睿靓父亲黄百禄及亲友吴某位于台中市、彰化县的住处,以及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办公室、住处及保险箱等6处地点搜索,除了搜得黄芳彦1000多万元(新台币 下同)现金以外,还扣得重要证物。

  据台检方知情人士指出,陈致中在台检方特侦组搜索上述地点后,便积极与台检方联系,并于18日递交陈报状,表明愿意“协商”,将遭瑞士冻结的2100万美元汇回台湾,并说明与台湾企业汇款案有关的5.7亿元去向。台检方怀疑陈致中此举并不单纯。

  知情人士说,虽然陈致中夫妇11月间曾表达将2100万美元汇回台湾“最高检察署”账户的意愿,但不同意签署转账授权书,只能“记名笔录”。不过,瑞士方面对此有不同的意见,这笔巨款至今仍无法汇回台湾。

  另外,扁家疑于2006年6月间,透过前台湾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等人,将扁家7.4亿元自国泰世华银行搬往他处。台检方特侦组已查扣其中的1.7亿元,并掌握另外5.7亿元的去处。台检方认为陈致中主动提出协商的做法只是想转移焦点。

  台检方人士认为,陈致中夫妇若非签署相关授权文件,将海外款项汇回台湾让台检方查扣,未“认罪”的“协商”则不具实质意义。(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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