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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农业主管部门:两岸农业合作有互补效益

2008年12月21日 21:4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中共中央台办主任王毅今天在两岸经贸文化经贸论坛宣布10项惠台利多政策,包括农业合作及台湾农产品销往大陆市场;台湾农业主管部门表示,两岸农业合作有互补效益。

  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今天闭幕,双方达成9项共同建议,包括促进两岸金融合作。中共中央台办主任王毅同时宣布10项惠台利多,包括拓展两岸农业合作平台、扩大台湾鲜活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等。

  据台媒报道,台湾农业主管部门副主管胡兴华对此表示,大陆对于台湾农业来说,确实是一个相当大的市场,且大陆具有土地大、劳动力便宜的优势,两岸农业确实有共同发展、研究合作的空间,加上未来农业面临全球粮食问题及气候变迁的因素,两岸若能在农业上合作,将有截长补短的效益。不过,在开放合作的同时,也需做好管理工作。

  他说,台湾农业科技除了要自身持续进步外,也要做好管理工作,以免快速被对岸迎头赶上,台湾农产品在检疫级认证上的机制,也需要建立。若大陆农产品也可销到台湾,台湾如何将对市场的冲击降到最低,也是需要正视的问题。

  他说,就长期而言,包括农业知识产权、食品安全、饲料安全等机制,也将是台湾农业主管部门未来在两岸农业合作后,会主要努力的部分。(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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