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水扁再度无保释放 蓝委吁检方应立即再提抗告

2008年12月19日 13:3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特侦组抗告不成,台北地方法院维持对陈水扁无保释放的裁定,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上午表示,法官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的条件令人无法接受,特侦组应立即再提出抗告。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昨天维持对陈水扁无保释放的裁定,除原定附带要求外,还新增要求不得对此案相关人实施危害或恐吓。

  国民党团上午在台“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杨琼璎表示,特侦组不会办案,陈水扁才未被羁押。她举出台“检察总长”陈聪明“陈水扁未羁押,将来对于证人的调查会有妨碍”的说法,建请特侦组检察官立即再次提出抗告。

  党团副书记长罗淑蕾也说,特侦组检察官当初起诉陈水扁时未具体求刑,办案经验不足,起诉理由与抗告理由几乎一样,更审法官也是原审法官,当然不会改变判决结果。

  国民党民代吴清池也表示,法官周占春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的条件包括应遵期到庭及不得对本案相关人实施危害或恐吓,这些说法相当荒谬。(易木)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