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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侦组:若法院裁定不押陈水扁 不排除再提抗告

2008年12月18日 15:2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8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特侦组今天将与台北地检署联手声押陈水扁,检方上午拟出一套最高指导原则:“以影响审判长周占春心证”为主,以“检察官有监督法官行使职权的义务”说理为辅,特侦组表示,若是仍无法说服台北法院合议庭收押陈水扁,将再提抗告。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下午更裁定可能出现“维持无保释放”、“交保”、“羁押禁见或羁押但解除禁见”三种情形,特侦组只会接受“羁押禁见或羁押解除禁见”一种。

  对于“应战”有何准备?台特侦组表示,扁家洗钱案起诉书写得非常完备,尤其在证据法条栏中详列相关共犯、证人指控陈水扁涉及贪污、洗钱罪的供述,起诉书坚强且完备,如果审判长英明,检方的胜率极高。

  台特侦组认为,12日台北地方法院接押时,检方下午5时30分移送卷证给合议庭,晚上9时30分即正式开庭,周占春、林柏泓、何俏美法官扣除用餐时间,起诉书并附卷至多只看2到3个小时,会作出无保释放的裁定应该是没有看得很仔细。

  特侦组认为陈水扁不是普通被告,释放在外对于被起诉的意见,不是鸡蛋里“挑”骨头,而是想从鸡蛋里“生”骨头。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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