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检方再度赴看守所就讯 陈水扁仍否认涉贪及洗钱

2008年12月10日 19:3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别侦查组侦办疑洗钱案等案,今天再度到台北看守所就讯羁押中的陈水扁。据指出,检察官对公务机要费、洗钱、企业汇款、外事机密等案详细讯问,陈水扁仍强调自己绝无贪污及洗钱。

  报道称,特侦组检察官今天上午10时到台北看守所管理员休息室架设临时侦查庭,侦讯陈水扁,讯问时间长达4个小时。由于特侦组侦办扁案已进入尾声,外界认为今天是特侦组结案前给陈水扁的最后答辩,但特侦组对此不予置评。

  检方人士指出,由于公务机要费案陈水扁部分、龙潭基地开发案、洗钱等案已进入尾声,特侦组仅要求陈水扁厘清部分细节,并未花太多时间,至于南港展览馆案的书类已接近完成,且陈水扁并非被告,检察官并未讯问相关问题。

  检方人士表示,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上周已在台“最高检察署”侦讯室,密集侦讯与企业汇款扁家有关的秘密证人,多数证人坦承与扁家有资金往来,不过陈水扁今天应讯时,仍强调扁家资金都是选举结余款、政治献金,自己绝无涉及贪污与洗钱。

  至于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日前向检方指称,她曾协助陈水扁妻舅吴景茂到国泰世华银行保险室,搬运新台币7.4亿元到元大办公室。据“中央社”了解,陈水扁向检方表示,家中资金均由妻子吴淑珍处置,他并不清楚,但资金来源均为合法取得。(高大林)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