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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院裁定马永成50万元交保 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2008年12月09日 17:5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检方特别侦查组今日上午借提在押的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下午4时40分以无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傍晚5时30分裁定马永成50万元新台币交保,同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

  报道称,特侦组在追查公务机要费案的机密费有无流入陈水扁家时,发现马永成在担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期间,当时出纳陈镇慧按月支领机密费后,均由马永成和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在领据上签字,事后约有5000万元的经费都辗转流入陈水扁家密帐,所以马永成也出现核销不实的问题,与林德训的情况相似。

  特侦组11月4日第6度传唤马永成到案说明,讯后特侦组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等罪犯嫌重大,所犯均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马永成,台北地方法院当晚裁定马永成羁押禁见。

  马永成是陈水扁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后的第一任办公室主任,之后转任副秘书长,两年前在吴淑珍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中,遭台检方以伪证等罪起诉。一般认为,马永成在公务机要费案和陈水扁任内二次金融改革弊案中扮演相当关键角色。

  马永成委任律师李胜琛则表示,检察官认为马永成已经就案情相关疑点充分说明,认为没有羁押必要,因此声请具保停押,对于外界的诸多质疑,他强调多属穿凿附会,例如二次金融改革等重大政策,不可能由马永成一个人可以决定。

  陈水扁家相关弊案中,目前计有陈水扁家“账房”陈镇慧、洗钱“白手套”蔡铭哲、前新竹工业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前陈水扁当局内务部门主管余政宪、陈水扁妻舅吴景茂等人陆续释放或交保,马永成是第7位重获自由者。(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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