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行政当局今日上午通过“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未来将开放大陆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赴台从事证券投资与期货交易,并允许上市上柜公司的大陆员工及赴台挂牌海外企业的大陆股东得认购、获配有价证券。
报道称,台当局金融监管部门表示,管理办法内并明定大陆投资人赴台从事证券投资与期货交易的登记、开户、纳税、结汇等手续的相关作业,以及不予登记、注销登记及书件申报的要件;明定大陆机构投资人投资证券及从事期货交易的范围、额度、结汇、数据输入、申报及资金运用之限制等相关办法。
为有利于上市或上柜公司延揽优秀大陆员工,管理办法内订定核给大陆籍员工有价证券的规范;以及考虑海外企业赴台挂牌,订定该等企业的大陆股东销售转让持股相关规范。(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