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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陈江会”四协议可望如期生效

2008年12月01日 09:3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消息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立法院”本周三、四将再度召开联席会议,审查二次“陈江会”签署的四大协议。在蓝营民代强力护航下,四项协议只要经过台“立法院院会”复议,将不予审查。换言之,一旦台“立法院”未能在30天内决议,四协议将可根据“两岸条例”授权行政机构自动生效。

 

  报道称,江丙坤、赖幸媛本周三、四将再度前往台“立法院”联席会议,报告并备询二次“陈江会”签署的四项协议,但议程上已经附加但书,只要四协议经台“立法院院会”复议,则不予审查。

 

  按照程序,台当局“行政院”在“立法院”决议通过四协议,或是在“立法院会”期内1个月内未决议而视同通过后,台当局交通部门会制订两岸海运直航许可管理办法规范海运直航事项,经报台当局“行政院院会”同意之后,即能实施。至于空运因为涉及货运包机、客机扩大、航班增加、新航线规范等,会根据不同项目修改现有办法。(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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