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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称辜仲谅在陈水扁涉及的龙潭案中为单纯证人

2008年11月25日 22:1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5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检方特侦组今天表示,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在陈水扁涉及的龙潭购地案中是单纯证人,并非外传“已转检方污点证人”。为厘清龙潭购地案相关疑点,台检方近日将再传讯辜仲谅说明。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称,因涉嫌“中信金”插旗兆丰金案遭台检方通缉的台湾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昨天返台配合特侦组调查陈水扁家庭洗钱疑案。经长达12小时讯问后,台特侦组谕令辜仲谅以新台币1亿元交保。

  知情人士指出,昨天特侦组首先就台北地检署移交的“中信金”插旗兆丰金等案件,依被告身份要求辜仲谅说明,接着再以证人身份,要求辜仲谅说明龙潭购地案及与陈水扁家资金往来状况。

  据知情人士透露,辜仲谅应讯时对检察官的问题有问必答,不过,检方昨天讯问辜仲谅关于龙潭购地案仅1个小时,也由于该案尚有事实未厘清,特侦组近日内将再度传唤辜仲谅到案。

  此外,针对今天有台湾媒体报道称特侦组同意辜仲谅在龙潭购地案中转为污点证人,并举法界说法,指称辜仲谅有机会免刑或缓刑,台特侦组主任陈云南郑重否认此事。

  陈云南表示,龙潭购地案目前仅有部分被告涉犯“不违背职务收贿罪”,这项罪中,行贿者没有相关罪责,因此辜仲谅在龙潭购地案中仅是证人并非被告,不可能转为污点证人。

  台检方人士指出,根据相关规定,转为污点证人的当事人,必须是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辜仲谅仅为证人,不符合条件,况且检察官不能起诉证人,也就没有免刑或缓刑的问题。(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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