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法务”主管部门今天表示,对于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多次透过媒体,传达陈水扁遭收押后的案情说法,已搜集近来媒体报道相关数据,函请台北地检署与台北律师公会查明,依规定办理。
报道称,台湾“法务”主管部门今晚发布新闻稿指出,虽然律师可用辩护人的身份,与被告进行充分且自由的沟通,使被告对相关案情能有效从事辩护与防御,但如果羁押禁见的被告透过律师不断对外释放信息,已与羁押禁见的目的相违背,“更视法院之裁定为无物”。
台湾“法务”主管部门认为,律师受在押被告委任,是为了法律服务,行使诉讼防御权,而不是扮演被告的传声筒或信息传播者。
台湾“法务”主管部门表示,郑文龙多次发言内容,不是带有政治性就是对司法诋毁,不但误导民众、混淆视听、伤害司法形象,也引发群众集结台北看守所,导致需要动用大批警力维安,付出庞大社会成本。新闻稿指出,郑文龙的行为与律师伦理规范所要求,执行职务时负有维护“司法尊严”及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已经相违背,他们已函请台北地检署与台北律师公会调查。(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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