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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临全会修改党章 增设5席政务官指定中常委

2008年11月22日 17: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临全会今天通过党章修正,增加5席指定中常委给党籍政务官、廉能条款回复过去一审有罪即停权,以及明文保障青年党代表比例不低于10%等。

  据台媒报道,国民党召开临全会,为强化辅政机制,临全会修正通过党章第22条,指定中常委由1 人改为7人,“由主席指定本党籍政务官同志5人、本党青年团总团长及本党青年工作总会总会长担任”。

  据台媒报道,国民党中常委每年由党代表普选一次,现行33席中 1席为指定中常委;修正通过后,总席次增为39席,指定中常委增为7席。

  据台媒了解,在廉能条款修正方面,去年国民党全代会将一审判决有罪即停权,改为三审判决有罪定谳不得由国民党提名,当时因马英九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仍在法院审理,又代表国民党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去年这项修改被外界称为“马英九条款”。

  今年党章研修小组开会时,提出将廉能条款修回一审判决有罪停权、二审有罪撤籍或除籍(即开除党籍)建议案,下午经临全会党代表决议通过。

  国民党考核纪律委员会主委阮刚猛表示,基于法不溯及既往,只要犯罪行为在党章修正前发生,适用旧党章规定;但犯罪行为在党章修正后发生,就适用修正后条文。

  另据台媒了解,在扩大青年保障部分,明定党代表、中央委员及中常委核定的代表,青年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代表总名额 10%。另外,在中常委参选方面单独提列青年保障条款,规定青年当选名额应不低于中央委员总名额10%。

  配合党章修正,相关中常委选举办法及中央委员选举办法也同步修正。(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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