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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律师代扁提抗告 台“高院”要求补正扁签名

2008年11月20日 10: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0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的委任律师郑文龙代替陈水扁对羁押禁见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今天裁定,要求郑文龙应于裁定送达后3天内补正陈水扁本人的签名、或由本人盖章或按指印。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因涉及贪渎等罪嫌,12日被台检方羁押禁见。陈水扁的委任律师郑文龙17日傍晚代陈水扁提出抗告,并强调抗告是由他所提出,陈水扁仍然拒绝提出抗告。因此,这份抗告书上没有陈水扁的签名、盖章或按指纹,台湾“高等法院”要求补正。(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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