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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将发给每位居民3600元消费券 刺激消费

2008年11月18日 14:4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挽救台湾经济,台当局行政部门主管刘兆玄今天宣布,台当局将尽快在春节之前发放消费券,每人3600元(新台币,下同),使用期限至明年年底。

  刘兆玄表示,消费券发放对象以人为单位,只要是台湾居民,不分老人、小孩,都是消费券发放对象,每人发放的消费金额为3600元,以台湾目前平均每户3.1人计算,每户约可领到10000多元。

  据台当局行政部门粗估,消费券整体预算需820多亿元,若全部执行完毕,可增加明年GDP经济增长率0.64个百分点。

  刘兆玄强调,消费券发放对象不排富,但民众若把消费券捐赠给公益团体,将可抵税。(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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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云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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