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傍晚驳回原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邱义仁羁押禁见的抗告。台湾“高院”认为,邱义仁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以认为他有湮灭证据、串供之虞。台检方检察官申请将他羁押禁见并无不妥。
据台媒报道,台湾“高院”裁定抗告驳回后表示,台北地方法院依职权裁定邱义仁有没有羁押的必要,仅须审查被告犯罪嫌疑是否重大,及是否有以羁押保证审理顺利进行的必要。
台湾“高院”认为,有没有羁押的必要性,及能不能以交保或限制居住取代羁押,都属于案件审理法院的职权,所以邱义仁委任律师所提的“以限制住居代替羁押禁见”抗告,并没有理由。
台湾“高院”表示,台北地方法院的羁押裁定,在目的与手段间的衡量上,并没有明显违反原则的情况,也没有违反台湾相关规定,因此裁定驳回邱义仁的羁押抗告。(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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